“第三百七十章 四舍五入的天子脚下”-《论一个江湖大侠的失败养成》


    第(2/3)页

    赵帛对于这种麻木产生了一些不解。

    他把这种不解的心情分享给了身边的容小龙:“你说,他们好奇怪......无论是庄稼人还是做小摊小贩的,都是要看得到以后的日子才辛苦活下去的。这些人,就很奇怪。”

    容小龙说:“你说有什么奇怪?”

    赵帛来指出奇怪出来:“他们看不到以后的日子。而且,还是那句俗话,人要脸树要皮。除非日子逼迫的活不下去,谁愿意出卖自己的皮肉呢?——我知道有些史书上说,有些大灾之年,是会吃两脚羊的,那个是如身在地狱一般,不可如今日这样比喻的。”

    赵帛的话里有个很奇怪的词。容小龙没听过。

    他问:“什么是两脚羊?”

    “人,两脚羊就是人。只是那些人被人吃掉,就不算是人了,就取了个名字来称呼。”赵帛解释,他果然收到了容小龙一脸的惊恐,“两脚羊一般发生在战乱,饥荒这些时候。其实挺多的。”

    确实挺多的。

    单单是最近的来说,就有的。

    有唐书云:贼围陈郡三百日,关东仍岁无耕,人饿倚墙壁间,贼俘人而食,日杀数千。贼有舂磨砦,为巨碓数百,生纳人于臼碎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

    ......

    还有,那个时候,有个词称呼这一切的事情。叫做八王之乱。——幽州刺史王浚引进慕容鲜卑来对付成都王颖。慕容鲜卑乘机大掠中原,抢劫了无数财富,还掳掠了数万名汉族少女。掳掠少女的本意并非是为了美色,而是为了在回师途中一路上把这些汉族少女充作军粮,宰杀烹食。

    等到走到北方易水时,吃得只剩下八千名少女了。王浚发现之后,要慕容鲜卑留下这八千名少女。慕容鲜卑一时吃不掉,又不想放掉。于是干脆将八千名少女全部淹死在易水中。

    八千少女落于易水,易水甚至为之断流。

    当时冉闵灭后赵政权,一次解放被掳掠的汉族女子多达到二十万。这些汉族女子不是被掳去作妻作妾的。而是作为「两脚羊」一样的家畜。两脚羊,把人比作羊,那就是如牲畜一样对待了。人会对牲畜产生感情吗?或者说,人会对砧板上的鱼肉生出怜爱吗?

    只有有过一段时间,有五万多少女被放逐,短暂的获得了自由,但也无家可归。当时被冉闵收留。後来冉闵被慕容鲜卑击败,邺城被占。这五万名少女又全部落入食人恶魔慕容鲜卑的手中。把这五万名刚刚脱离羯族魔爪的可怜少女充作军粮。仅仅才一个冬天就吃了个乾净。

    到了南北朝进,拓跋鲜卑的拓跋焘发动三十万大军进攻宋国,居然不带一点粮草,如果掠夺的食物不能解决需要的话,就只能是「掠人而食」了。

    ......

    这一段故事很短,才说到一半,那个老头已经出来了。

    赵帛一边盯梢一边用一种十分平静的语调继续讲:“这是外族的,你姑且还能自我解释为是蛮族不开化所致。但是其实,在以前的时候,不少的,还有个说法,是以前的鼎,一言九鼎的鼎,就是烹煮人肉的器皿。只不过那个时候就是吃人,吃战败的俘虏,作为一种功勋,那个时候并不以吃人为耻辱或者不开化的象征,那个时候,战胜国吃到战败国的俘虏十分平常。”

    赵帛把视线转移到那院中。那个老人以一种和刚刚不同的颓然气势在院子里舀了一瓢水咕咚咕咚的喝掉。仿佛是当做自己家一般大大咧咧起来。

    那个带着他来的男人依然低眉顺眼,只是甚至僵硬的可以,没有半点想要留客人的意思。

    那老头装作不知,磨蹭来磨蹭去,终于慢吞吞的回返。老头也瘦,穿着一件粗布的土色褂子,束腰,身后挂着他装着烟草的荷包和烟杆子。

    那老头走的慢吞吞的,但是这段路也就那么长,再慢也没多会就没影了。

    没了影子之后,那个女人从屋子里掀了帘子走出来,她刚刚一出来,容小龙和赵帛就立刻低下了头。

    那个女人敞着怀,前襟露出一片雪白风光,女人原本溜光水滑一丝不乱的头发都都乱了,如稻草那样毛毛躁躁的顶在头上。

    此刻这个女人脸上刚刚那种低眉顺眼闷葫芦一样的样子消失了。

    她就那样一动不动,也不去整理衣裳,就那样倚着们,直勾勾地盯着那个男人。

    那个男人站在院门口,也不动。

    他生的瘦,瘦瘦直直,腰带扎的紧实也显不出腰来,就好像他本身就是个细细的竹竿那样。他唯一鼓出来的就是怀里那块,那里塞着钱袋。

    一个男人一个女人就这样隔着一个院子的短短距离,一个怒目相视,一个故作不知。就这样僵持。

    赵帛觉得这样的僵持不是办法。

    他捅了捅容小龙:“我们走吧?”

    容小龙也觉得瞧不出别的来,早有此意,巴不得赵帛来说这一句话。

    “走吧。”

    他们刚刚有动作,那个女人也有了动作。

    那女人走了出来,先有了动静之后,那个男人也往前走两步,他们在刚刚洗衣服的水盆处相逢,男人从怀里掏出来一把梳子,女人接了过去,在水盆里蘸了蘸水,开始梳头。
    第(2/3)页